涉外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如何顺利获得外汇执行款?
在涉外诉讼中,当法院判决外国原告胜诉或者双方成功调解后,如何获取外汇赔偿款,成为取得胜利的最后关键一环。
由于中国外汇管制严格,各银行审查不同,怎样协助外国客户顺利、快速取得外汇的赔偿款?本文为您提供一个在实际中可行的操作步骤作为参考。
第一步:确认被告/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以支付外汇的账户,确认收款信息
请注意,为了顺利通过审查,最后收取外汇赔偿款的账户与原先付款账户保持一致。
第二步:由被告/被执行人先转一笔小额款项至外国账户
一次性汇大额款项容易遭到“拦截”。因此,可以让被告/被执行人先转一笔小额的外汇至国外,同时将汇款单提供至外国客户,核实是否能收到款项。
第三步:若外国客户顺利收到小额外汇,则被告/被执行人再将剩余赔偿额一次性外汇转出
外国客户确认已经收到上述第一笔小额外汇后,此时可以让对方参照上笔外汇转出所准备的资料,填写信息、履行手续,准备妥当后再一次性汇出剩余赔偿款金额。
第四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如有)
在外国客户确认已经收到全部调解款项后,此时债权已经实现,如此前有保全对方财产的,再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履行调解协议的约定。
如外国客户未能收到全部调解款项,鉴于资产被冻结,对方当事人还是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第五步: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
如对方充分履行还款义务,则可顺利调解结案。按照规定,外国原告可以向法院退还此前预交的一半诉讼费用。
中国法院不能直接退外汇款项给外国原告。在律师被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以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账户代为收取法院退还的诉讼费,再参考上述步骤,将诉讼费退回给外国原告国外账户。
第六步:若对方未充分还款,则可申请强制执行,划扣已保全的资产(如有)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按照判决或者调解协议充分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或调解协议内容。如此前法院已冻结对方资产,可直接将执行款项划扣至原告,缩减执行时间、简化程序。同样,如外国原告在中国没有收取人民币的账户,亦参考上述步骤,完成外汇转出。
此外,关于将外汇转出的难题,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我们还有其他操作方案。如感兴趣,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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