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同意注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0,397,046.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7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装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同意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装备公司注资2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装备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近日与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装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甲方一”)
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鉴于:
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乙方为商业银行;丙方为甲方上市的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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